没有钱花,两个年轻人想到了汽车租赁公司。于是谎称结婚用车,把车租出后低价抵押给他人。拿到现金后,两个年轻人把现金挥霍一空。7月21日,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,判处张某、韩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各处罚金2万元。
去年7月,张某、韩某两年轻人因为没有钱花,就经过预谋,假借韩某结婚用车的名义从山西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价值59128元的捷达轿车并签订了租车协议。次日,二人将该车抵押给钟某,并向钟某借款 30000元,实际得款28000元,所获款项全部挥霍。后汽车公司报案,二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,现赃车已追回,二被告人的亲属向钟某退还了28000元,并向汽车公司赔偿了10569元的租金损失。